男子承诺“一万元一次”,哄骗女子与其三次发生关系,可转头又不认账,被对方偷走手机要挟。无知嫖客自己到派出所报案,自投罗网。6月25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黑龙江警方获悉,二人分别对自己从事卖淫活动和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警方拘留。
6月15日早8点左右,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江南第二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高先生报警,称自己的手机被一名女子拿走,手机价值4千余元。奇怪的是,当办案民警询问事情的详细经过时,高某却吞吞吐吐,前后表述矛盾。民警感觉事有蹊跷,便加大了询问力度。高某见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只得向民警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5月份的一天凌晨,23岁的高某通过微信联系上了长相清甜的20岁女子郑某。
聊天中,高某表达了自己想约郑某出来“玩玩”的想法,并表示可以给郑某一笔“费用”。曾经在KTV工作过的郑某并未拒绝,表示自己想多要点钱。看到郑某的回复,高某心花怒放,答应可以立刻给郑某转一万元的“报酬”。
后高某利用作图软件做了一张假的ATM机转账截图发给了郑某,并声称钱会在24小时内到账。看到高某出手如此大方,郑某便按照两人“约定”来到高某住处与高某发生了关系。
事后,高某以转账需要时间为由骗过了郑某,郑某信以为真安心的离开了。24小时后,迟迟未收到转账的郑某赶紧询问高某。高某却以转账失败、钱被退回为由再次搪塞过去,并表示还想让郑某“陪”他一次。天真的郑某再次信以为真,到高某住处与高某发生了第二次关系。后高某以家人有急用,钱需要过几天才能转给郑某为由再次推迟转账时间。
无奈,郑某只能等待。后高某又一次以转账为诱饵引诱郑某与其发生了第三次关系。
6月14日晚,已经被搪塞到没有耐心的郑某来到高某住处,要求高某立刻把钱给她,可高某却以需要向朋友筹借为由再次拒绝了郑某。郑某感觉要钱无望,便趁着高某熟睡之际偷偷拿走了高某的手机,并留下“想要手机,拿钱来换”的字条。
睡醒后的高某发现手机丢失,便跑到派出所报了警。根据高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就联系上了郑某。不久,郑某拿着高某的手机来到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询问,郑某反复声称自己是受害者,希望民警能够帮其将一万元的“报酬”要回,殊不知两人的行为已经违法。
经询问,郑某对其从事卖淫活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高某对自己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郑某、高某2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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