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新闻网
近日,厨师方先生接到朋友的电话,说有人在同行微信群中说他是“盗窃手机的惯犯”,这让他很震惊也很气愤。
毫无根据“造谣”,方师傅“很受伤”
7月19日,王某在一个400多人的银川餐饮行业微信群中发布一条消息(方先生不在群中),说方先生在金凤区一音乐餐吧上班一天,就偷了五六部手机,并在群中发布了方先生的微信头像及抖音账号。
方先生说,群里的人几乎全是银川的各个餐厅的老板及同行,虽然自己没有偷窃,但坏事传千里,不仅自己老板知道了,周围人也隐约知道了,对他指指点点、欲言又止,生活受到了不小的干扰,于是他选择报警。
方先生通过朋友联系上了最初发布消息的徐某和王某。二人一开始不承认,看到方先生拿出证据才承认是自己发送的信息。徐某说他是无意中听别人说的,告诉同伴王某后,没想到王某发到了微信群里。俩人当即就在微信群中澄清,但对方先生造成的名誉损害不予理会。
律师:网络不是法外地 微信乱说要担责
8月10日,记者来到该音乐餐吧,该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方先生从来没有在店里工作过,店内在7月份也从来没有丢手机的情况,凉菜微信群里的话纯粹是造谣。
针对方先生的遭遇,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韩黎律师告诉记者,在微信群、社交媒体等网络环境中要谨言慎行,不能轻易地发表不经核实没有根据的言论。在这一案例中,无论是徐某还是王某,都对方先生的名誉造成了侵害。鉴于目前已经形成不良影响,方先生可以要求二人在微信群、报纸等媒体进行澄清。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方先生还有其他赔偿诉求,则需要有不实言论给他造成直接损失的相关证据。
记者 申雷 郭振
【责任编辑:卢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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