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病种包括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和门诊艾滋病。
一、门诊大病
门诊大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
1.身份认定
患有以上门诊大病的参保学生,可向本市有认定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病种认定申请。
2.医疗待遇
门诊大病待遇一览表
二、门诊精神病
1.身份认定
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抑郁发作(中、重度)、强迫症等精神疾病的参保学生,可在南京市脑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江北人民医院三家医院提出病种认定申请,并在医院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审核。
2.医疗待遇
在门诊发生的病种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85%。
三、门诊艾滋病
1.身份认定
患有相关艾滋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南京市第二医院提出病种认定申请,并在医院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审核。
2.医疗待遇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门诊免费享受抗艾滋病病毒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相关检查,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每人每季度1000元的定额标准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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