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提醒消费者,换手机屏要留心!”近日,市民Andy向南都“记者帮”反映,去年年底因华为手机爆屏,他拿到岗顶百脑汇一手机维修店更换外屏。后来因手机再次爆屏,拿到天河另一手机维修店修理时,被老板告知手机内的“原装内屏和附属零件”竟已被调包,更换成组装的。
消费者:手机换屏后,原装零件变组装
8月6日上午,Andy向记者出示了他去年购买的华为畅享9手机。据Andy回忆,去年12月初,他的这款手机出现爆屏,去岗顶百脑汇二楼的一家手机维修店更换外屏,收费130元。当时Andy在现场见到,维修人员约半个小时左右修好。约两周后,手机再次出现爆屏,Andy又去这家百脑汇的手机维修店维修。维修人员称手上活多,建议他,“你可以先离开,等会儿再过来取手机”。Andy在附近逛了大概两小时后,回来取手机。
数月后,Andy的手机又一次爆屏,他这次去了天河区另一家手机维修店维修,老板拆开手机后告诉他,“手机里面的内屏和附属零件都被换了,原装换成组装!”据了解,智能手机屏幕分外屏和内屏,外屏是最外面的玻璃屏幕,起保护作用,内屏是液晶显示屏,显示图像和传输触压信号的作用,市面上内屏价值远高于外屏价值。
“我第一反应就是气愤,本来只是修个屏,竟然把我手机零件都给换了!”Andy称,手机在维修后确实感觉“触屏速度慢了”,他怀疑被坑的顾客可能还不止他一个,只是自己幸运地经人指点发现了其中猫腻。让他担心的还有,如果零件能轻易被店家更换,手机的相关财务信息和隐私信息会否遭窃取,店家会否加装一些用意不良的后台软件?
Andy带着手机来到百脑汇这家维修店找老板质问,对方承认更换了零件,但坚称是手下员工私下所为,称可能员工在修理过程中把内屏弄坏了,就给他重新更换了零件,事后没有告诉Andy。经协商,维修店老板同意,等店里相关零件到货后,可以再安排另一员工为Andy更换回原装内屏和附属零件。
Andy发现手机零件被换后,和店家微信协商。
店家:确实换了,因为员工把屏修坏了
8月6日,南都记者以朋友身份陪同Andy前往该维修店,店内一名员工为其更换了号称是原装的内屏和零件,并解释这次“调包”事件纯属误会,只是员工修理过程弄坏了内屏,悄悄赔一个,没告诉他而已。还表示,Andy这款手机的屏幕是LCD,不是OLED,不值钱,“价值一两百元”。
南都记者针对此事采访该维修店老板,“他的屏坏了,我们给他重新换了屏,是另一个人换的。“老板反复强调,Andy的手机屏并不值钱,“如果调包有利益,我们才会这么做,一个屏几十块,没必要这么做。”他同样称涉事员工应该是弄坏屏幕后赔了一个,没和顾客沟通好,最近其已经离职。
被问及行内是否存在换屏同时给顾客“调包”零件的潜规则,附近多家维修店负责人都否认,“这种情况很少”“我们不会”,一位老板表示自己给顾客换屏都是现场换,40-50分钟左右换好,顾客可以现场盯着,肯定不会换零件。
Andy拿手机到维修店换回原装零件。
华为售后:易拆的小零件容易被换
南都记者和Andy拿着这款更换好的手机,来到华为官方售后,位于广州丰兴广场店的华为客户服务中心。
该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手机主要由屏幕、主板和外壳等零部件组成,屏幕如果官方渠道维修通常都是将内屏和外屏一起更换,不会只修外屏,“如果单独修外屏,没法现场修,必须返厂,对防尘环境要求高”。Andy这款手机如果通过官方渠道修屏幕,价格是426元。
拆开手机后,经过一番简单的检测,该负责人表示,手机的外屏有明显胶水痕迹,怀疑不是原装外屏,内屏不好拆,无法进一步验证,不过因该款手机的内屏和手机电池、排线为一体化,目前看到电池和排线都是原装,判断内屏很可能也是原装。手机主板通过上面的串号查询,发现没有更换。如果要进一步对手机检测维修,需要申请返厂,Andy考虑后放弃申请。
负责人提醒,如果有维修店想换屏同时更换零件,一般来说会换“容易拆的小零件”,比如主板、内屏、摄像头,“最贵的是主板,其次内屏和摄像头”。他建议客户如果手机需要维修,尽量找官方售后,“很多人觉得官方收费高,其实不是这样”,比如有款华为手机电池官方维修只需要99元,外面维修店收100多元,有的店甚至开价600元。有的手机在第三方维修后质量不行,虽然便宜,容易频繁坏,得不偿失。
Andy的手机经官方售后人员初步检测后发现,内屏和附属零件已换回原装。
业内人士:区分屏幕原装和组装可看色彩
发现Andy的手机被更换零件的维修店老板表示,“我专业做这个很久,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个确实是换了”他透露,这一行有些人“特别喜欢做这个小动作”,比较难防范,主要看店家人品。而因为消费者都是外行,即使盯着也可能看不出来,“有些人换了手机屏为什么不好用?因为那个屏已经不是原装的,被店家换过了。”
如何辨别原装屏幕和组装屏幕?老板传授一个小技巧,对消费者来说,“最简单就是看色彩”,原装色彩很鲜艳,像漂亮的衣服,换完屏之后色彩暗沉,分辨率出现偏差,可能就是组装的。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属于欺诈行为。维修店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此外,由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违规商家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理。
8月6日,记者陪同Andy来到百脑汇的维修店,现场和维修人员的对话——
记者:这次是好的吧?
员工:这次是原(装)的。
记者:怎么看它是原的?
员工:他跟我说是原的,我看有点像,因为正常纯原的细节做工会好一点。
记者:有什么不一样,你别又搞个不是的哦!
员工:纯原的排线有包边,而且细节上我看到镜头上有泡棉。原装的才有,组装的没有,我跟他说好了。上一个是做坏了,赔一个你,只不过没跟你说。
Andy:你把我手机的原件给我换掉了,但是也不告诉我……
员工:对,他没告诉你,没跟你沟通。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杨婷
视频:南都记者李冠祺 吴泽嘉